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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2-06 23:29:16
嘉商律师事务所赢得一起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判决,成功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,给委托人的强制执行案件增加回款希望。
这起案件中,被执行公司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大范围的认缴资本减资,减资行为没有通知债权人更未协商。减资后登记的注册资本远低于负债金额。按部就班的执行公司,在公司已经实际停止经营的情况下将彻底无望追回欠款。
嘉商律师调阅工商登记档案,进行法律焦点问题和判例研究后,果断建议委托人提起执行异议,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,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。该案经执行异议、两审诉讼,最终得到法院支持,执行对象的扩大无疑增加了回款希望。